跟進聯泰控股(311.HK)之股息、分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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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前寫了一篇聯泰控股(311.HK)之套利機會,在1月13日終於有新進展可以跟進,該份披露文件主要說明:

「董事局欣然宣佈,在要約已作出及獲宣佈為無條件的前提下,董事局將派發要約特別股息現金每股0.749港元,且要約特別股息將於2017年2月15日或前後派付予2017年1月27日載於本公司股東名冊的本公司股東。」

我們可以這樣理解:

1. 於2017年1月27日載於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將會獲取特別股息每股0.749港元。
2. 於2017年1月27日載於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將在2017年2月15日收到每股1.80港元。

為什麼公告這麼強調是「2017年1月27日載於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」而非「2017年1月27日前買入的股東」呢?原因是「2017年1月27日前買入的股東」不一定代表「2017年1月27日載於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」,基於香港的交收制度是T+2,如要確保交收完成,必須在2017年1月24日買進。

不計手續費下,以2.45港元換取2.549港元絕對是一筆好交易,而且整筆交易在一個月的時間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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