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次向證監會投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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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所謂一不離二,繼橙天嘉禾的關連交易後,我再次遇上不公平的事,於是抽空電郵向證監會投訴,反正事情已經是事實,而我確實因此蒙受損失,不管金額多少都好,作為小股東應捍衛自身權益,否則其他上市公司會邯鄲學步。

利標品牌(787.HK)派發特別股息上,馮氏在先前的公告多次表示有意以股代息,後來發通告表示只「選擇」增持 1.99 %,避過向全體股東提出要約。然後,以股代息的結果出爐,馮氏由總持股 28.984 億股提升至 36.9 億股,巧合地只提升了 1.99 %,迴避了法律要求的要約責任。

試問他如何得知小股東的派息取態?唯一解釋是他濫用職權,利用管理層之便利,先取得以股代息的結果,然後按比例增持最多的股權。為什麼小股東須事先表態,而大股東可以等待小股東的表態再決定?本人認為事件不公、不合情理,削弱市場的公平性,使股東的資訊不對等。除非管理層能夠證明自己有特異功能,能準確預測以股代息結果,不然只是在考試期間偷看貓紙的鼠輩。

  1. Sam.Z表示:

    希望有用,但是没有实锤的证据应该很难投诉到,就说是巧合也没办法。

    • 皮皮表示:

      @Sam.Z 不管有無效,至少盡力悍衛自己的權益。
      幸好,我只投入了$8000買入作觀察,對我整個投資組合沒大影響。

  2. face表示:

    :arrow: 有做港股通炒A,所谓的公平性让你不寒而栗

    • 皮皮表示:

      @face 我不用港股通已領教過國策傾斜的威力,以前買過廣發證券新股,當年要響應中央暴力救市,明知市況趺,仍然每日淨買入股票……刷新了我新股虧損記錄,以後不敢買國內股票,尤其是金融類股票。

  3. 城南花已开表示:

    别说炒股了,有时候我玩个基金都气得要死,炒股就更不敢去碰了

    • 皮皮表示:

      @城南花已开 我覺得基金賺蝕最重要是時機,其次是手續費。

      沒太多研究便買指數型基金就好,至少跟大市同步。

  4. Unee Wang表示:

    隔行如隔山,其实我是没大看得懂,不过我们目前陷入同样的不公正,我在打官司了

  5. 张波博客表示:

    博主是香港人士?

  6. :cool: 看不懂了,
    我是纯来回访博客的。

  7. 回访,看到投诉可以的,支持,国内投诉太难,香港应该好点。

    • 皮皮表示:

      @奶爸de笔记 今天收到回信說無足夠證據,而且回信很不專業地複製模版(整封信是繁體字,其中一段用簡體字)。

      對於這種監管機構,我只能一笑置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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